最高法院似为武汉八位“造谣者”正名,受到了一些中国民众的赞扬

星期二(1月28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拥有1760位万粉丝的官方微博账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似乎意在为这个月早些时候被武汉警方抓捕的八名“散布谣言者”正名。

1月1日, 武汉警方宣布“依法查处”八名“散布武汉肺炎谣言者”。 此前,他们在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微信群里最早发布了“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七例SARS”的消息。

两个多星期后,特别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出抗击疫情的指示后,这种神秘的、被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所引发的类似肺炎的疫情才成为引发全民关注的最重大的新闻。

署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唐兴华”的文章分析说,“ 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文章从法理角度分析说,面对虚假信息,执法机关应该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和“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主观上并无恶意,且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危害,当局应保持宽容态度。

“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 ”文章写道。

文章还分析说,“虚假信息起源于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不透明”,并不点名地批评了武汉政府对这次疫情的处理。

“各级官员决不能仅把信息公开认为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视角考虑问题。……经此一役,我们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要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

中国最高法院星期二的这篇为“造谣者”正名的文章受到了一些中国民众的赞扬,但是有批评者说,仅仅正名不足以平民愤,当局应该向这八人道歉,并予以赔偿,也有人说,那些后来辟谣的人才是真正的造谣者,随便抓人的武汉警方应该被法办。

“我个人认为,前些天下令抓武汉那几名所谓造谣的人,应该抓起来,”中国前知名媒体人王志安在推特上说。

在互联网上,有网民将最早公布这种神秘传染疾病的这几名医务工作者称作“八勇士”。

星期三(1月29日),中国国家卫健委通报,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人士超过SARS, 累计达到5974例。

与此同时,中国言论审查者并没有放松审查的迹象,而是继续忙于清理互联网,确保网络空间充满被当局视作“正能量”和“主旋律”的信息。 星期一,新华网转载环球网的一篇文章宣称,“在无数人为汹汹疫情奋勇前行之际,网络上接连出现各种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谣言,这类事件不断被曝光,再次突显了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