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續審 區諾軒稱協調會議涉「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用字沒共識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2月16日訊)民主派初選案續審,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已認罪的被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份繼續作供,他提到在2020年3月,與首被告戴耀廷討論時,已預期會為初選舉辦選舉論壇,當時戴耀廷表示可以嘗試找當時的《蘋果日報》及一些媒體合作。

區諾軒表示,他曾就舉辦選舉論壇一事,找一名《蘋果日報》記者,表達想辦論壇的意願,及後《蘋果日報》表示,可以提供場地,在《蘋果日報》大樓內舉行。

他之後再找網絡電台《城寨》、《D100》、《立場新聞》,詢問他們是否有興趣合作舉辦,又曾與四間媒體,每間一名代表舉行會議,準備選舉論壇工作,最終在會上決定透過《蘋果日報》錄製影像,再分予其餘三間媒體,同一時間播放。

區諾軒說,他再透過這幾間媒體物色論壇嘉賓及主持,並草擬兩份文件,其中一份為「35+論壇需知」,分發予初選參加者,讓他們知道論壇相關決定。另一份文件就交代嘉賓及主持名單,以及表明論壇分為六個環節,文件是由他個別透過手機通訊軟件發予參加者,另外兩名被告戴耀廷和趙家賢亦都知悉。而他曾到過大部份論壇作觀察,至於戴耀廷只去過一次,趙家賢就應該無去過。

區諾軒提到,他與戴耀廷,趙家賢,鍾錦麟及民主動力一名職員,共同在一個手機通訊程式群組內,又指群組「不是趙家賢,就是戴耀廷」開設。

控方證人區諾軒繼續作供,指自己負責籌辦初選論壇和設計流程,大部分時間有到場觀察。

獲保釋的被告施德來、楊雪盈等到法院應訊,區諾軒繼續作供,指5月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使用相當多時間討論,要用「積極運用」否決權,還是「會」行使否決權的字眼,但會上沒有達成共識,他又指不清楚之後有沒有第三次會議。

法官陳仲衡問有沒有在新界東WhatsApp群組收到第三次會議訊息,區諾軒指沒印象,只是在被捕後看過趙家賢WhatsApp紀錄,法官李運騰問為何要看趙家賢電話,他解釋指被捕前已刪除自己電話內所有WhatsApp紀錄。

控方展示有關紀錄,顯示群組是在6月24日即初選報名期結束後創立,區諾軒稱群組用作發放初選資訊,起初指由他創立及加入與會者,後改稱由戴耀廷創立群組,自己不知為何成為管理員。

區諾軒指地區協調會議中大致達成四點共識,包括舉行初選和論壇、各區設目標議席,以及採用「靈童制」作為替補機制,即勝選人一旦被「DQ」可指定替補者出選。

他又指自己負責籌辦初選論壇,當時先就論壇事宜與4間媒體代表進行兩至三次會議,決定以「35+」名義舉辦初選論壇,交由民主動力申報選舉開支,其中5個地區和超級區議會均有舉辦論壇,所有流程均由他設計,他當時準備相關文件發送給候選人,一份寫有論壇的相關規定,包括環節和發言時間,一份寫有主持和嘉賓名單。

庭上法官跟區諾軒說,明白事發在數年前,不期望有照片般清晰的記憶,指出作供不是記憶測試,答案應是根據自己理解,區諾軒指「會努力」。

控方同意根據時序提前播放論壇片段,先播放的是九龍西論壇,被告大部分時間都專心看片,直到互相質問環節時被告欄不時傳出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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