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客香港遇到不快事增多 港府應該設熱線求助電話

作 者:資深媒體人 紀碩鳴

有內地網紅網上發文,指來香港旅遊,發現其手機遺留請求司機送回,被要脅勒索支付500元人民幣; 有朋友住富豪酒店,因發生誤會被拒之門外不讓入住,員警來了也沒用。 建議港府設立熱線,協助解決訪港客人遇到的這些不愉快事件。

話說2月16日,有一內地女遊客在香港深水埗晚餐結束後,乘坐的士回紅磡的酒店,到酒店才發現自己的iPhone 12 Pro手機遺留在的士上了,於是電話請求司機送回。 司機開口要預先支付人民幣500元,不然不能保證歸還手機。 雙方約定交接地點,在一個沒有閉路電視的斜波附近成交。

女遊客指,司機送還手機,給些路費及感謝費也是必須的,但司機的態度很惡劣,大有不給錢就別想要手機之意,嚇到她了。 手機失主不能接受的說,「感謝費變成了要脅,甚至是勒索」。 為免的士司機損壞手機,女網紅只能硬著頭皮答應付款並按時交收。 失主在與司機對話及交付過程都有錄音、錄影的證據。

回到深圳後,失主打電話向香港警方報案,但警員則指「當初你是同意了(付錢),如果當初你不同意,你又有他資料,可以上來報案,可以追查找到司機,任何事情你都可以打999,即時找員警到現場處理」。 又說「如果真想報案,可以再上來警署」。 但再來報案,香港警方真的會處理嗎?

這裡有幾個問題,在人生地不熟的香港,外人當時報警,當事人也要考慮會不會有後果,警方應該理解; 從警方的口氣看,真的再到香港報案,未必有勝算,因為「當初你是同意了」。 但問題是在脅迫下,能不同意嗎? 一個被者,能有多大的反抗力? 不能因為無法反抗就可以理所當然了! 這個同意完全是在力量對比、形勢強弱不對稱的失衡下完成的,算是“同意”嗎?

銅鑼灣富豪酒店無故趕客

前不久,有兩位上海的朋友來香港,入住銅鑼灣富豪酒店。 先到的已經辦理完手續入住了酒店,後到的要等有空房。 等待時,先到者下樓埋怨了一句:怎麼這麼慢? 酒店服務員即刻要他出示證件,他表示沒有必要再給酒店看證件。 酒店竟然取消了等待入住者入住酒店的資格,稱不歡迎他。

當事人報警處理,員警馬上出警到場,認為酒店除非登記入住需要,無權隨意查核證件。 但酒店不讓入住是商業行為,員警無權干涉。

上海朋友是在網上登記的入住,付了款,就這樣被無情的趕了出來要另找地方住,而且當晚也無處申冤。 當時員警提供了旅遊協會及消費者委員會的投訴電話,讓當事人可以第二天打這些電話投訴,還稱這家酒店經常被投訴,已經多次出警,員警也無能為力。

我曾經幫助聯絡律師,認為可以向酒店要求賠償,但算下來,即使有賠償,可能都不夠付律師費的。 上海朋友在香港受盡委屈,最終酒店只退了網上的付費。

港府應該設立24小時熱線

經常聽聞外來客來到香港遇到不愉快事,有的報警,有的根本不知道如何處理,更因為旅客在香港的時間有限,往往無法進一步跟進,吃了啞巴虧。 這種情況在媒體上曝光,尤其是內地自媒體影響大,對香港的形象損害極大。 對此,香港政府應該引起足夠重視。

我覺得,香港政府應該學內地般設立政府24小時熱線電話,遇到這類蒙冤事,包括香港市民都可以直接打熱線投訴,類似內地各省市都有的12345 向政府求助的熱線電話。 其功能一方面可以提供諮詢,指導外來遊客如何處理遇到這類麻煩事; 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內地居民返回後,請相關部門跟進反映及調查情況; 一且事實清楚及情節嚴重,有權提請相關部門作出行政甚至司法處置,列入失信人或失信單位。

香港只有如此站在客人角度,才能讓游港客人有安全保障。 請政府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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