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主席齊同生被公訴

中新社北京7月3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官方3日通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涉嫌受賄一案進展。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齊同生利用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齊同生1952年7月出生,河北平山人。2024年10月,官方通報其被查。今年3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齊同生被指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採礦權證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他還被指“長期搞迷信活動”“違規接受宴請”“違規收受禮金”等。(完)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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