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經濟事務主管部門稱將研提核二廠、核三廠再運轉計畫

中新社臺北11月28日電 (記者 朱賀)臺當局經濟事務主管部門28日稱,日前已核定臺灣電力公司核能發電廠評估報告,其中第二和第三核能發電廠(簡稱核二廠、核三廠)具備再運轉可行性,將同步啟動自主安全檢查、研提再運轉計畫。

20世紀70年代起,臺灣為因應日益增長的電力需要,由臺電公司興建核能發電廠並投入商業運行。三座位於新北市和屏東縣的核電廠,2018年以來已陸續關停,其中核三廠二號機組今年5月17日正式除役,臺灣現有核電機組全部停運。

臺經濟事務主管部門稱,由於重要設備已拆除等因素,核一廠不具備再運轉可行性。核二廠和核三廠的再運轉計畫,預計於2026年3月提送“核能安全委員會”,核三廠預計需要一年半至兩年可再運轉,核二廠再運轉所需期程更長。

外界認為,此次臺經濟事務主管部門釋放重啟核二廠、核三廠的信號,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民進黨的能源政策正在“被重新詮釋”。《聯合報》28日評論文章指出,隨著能源需求提升、綠電成本與供電壓力增加,執政當局必須在政策上重新盤點選項。(完)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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