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痴評球·獎罰分明》(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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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雄祥

一、國足也應該像烏拉圭等國一樣獎罰分明,打得好就包機,高獎金、給予最好的待遇!打得不好就自己回來,取消獎金和福利!建議以後國足包括教練等每月只發底薪1萬元,國際比賽贏波每人獎勵1萬~5萬!入球者、助攻者視比賽重要程度另外獎勵1萬~10萬!

二、如果官僚、腐敗、無能的足協不解散,也要實行底薪加業務政績制,一是精簡千几人慵腫機構為20人左右(據聞佛得角足協僅10人,第一次打入世畀盃就打入幾波、小組出线!)二是即只給官員低薪,足球成績好才發給相應的獎金和各種福利!

三、現在各級足校、各俱樂部、各級國家隊需好多錢才能入去,有足球天賦的孩子進不了,浪費了人才!富貴家庭的孩子又不能吃苦訓練,比賽不肯拼博,足球成績怎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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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堅決做到責任到位,獎罰分明,才能讓足協發揮作用,才能讓調動球員訓練刻苦、比賽買命、敢於拼搏!國足成績才會慢慢提高! 否則,像改革開放幾十年一切向錢看,球員成了年薪百萬、千萬的少爺、老爺,技術好天賦高的足球人才被浪費,如果不下大決心徹底改革,中國足球想翻身就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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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詩為證:

《 獎勤罰懶 》

足壇講錢不講德,

金錢為上要不得。

撥亂反正太必要,

獎罰分明才止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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