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2月12日訊(記者呂國棟)故宮紅牆磚貼面”變成“淺豔塗料繪畫”,“首鋼灰金屬光澤外立面”淪為“普通灰色塗料”,沙盤展示的側向單元門莫名朝北,公示的施工單位悄然更換——這不是虛構的購房糾紛,而是北京業主楊某購買中海地產相關專案後遭遇的真實境遇。然而,當楊某憤而起訴維權時,法院卻以“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駁回全部訴求,這場判決撕開了房地產行業宣傳亂象的遮羞布,也給所有購房者敲響了警鐘。
2024年4月,楊某被中海長安譽(專案名稱譽海盛苑)的宣傳吸引,與北京金鑫興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宣傳圖片中莊重的故宮紅牆磚、富有質感的首鋼灰金屬光澤外立面,以及沙盤上朝向西側的單元門,都是促使他下定決心購房的關鍵因素。更讓他放心的是,售樓處公示的施工許可證顯示,專案由中建宏達建築有限公司承建,這家企業的資質是他考量房屋品質的重要指標。
但交房時的景象讓楊某大跌眼鏡:宣傳中承諾的牆磚貼面實為塗料仿造,紅色淺豔毫無莊重感;窗戶上下的灰色部分沒有任何金屬光澤,與樣板展示天差地別;單元門硬生生從西側改成朝北,不僅違背購房預期,還影響綠化和採光;而實際施工單位早已換成韓大建設有限公司,與公示資訊嚴重不符。
帶著這些疑問,楊某以違約為由將開發商訴至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要求3萬元賠償。令人意外的是,開發商的答辯邏輯堪稱“教科書式甩鍋”:宣傳圖、沙盤僅為示意,不算合同內容;外立面顏色、單元門朝向不影響核心功能;施工單位更換無需告知業主,且新單位有資質、工程已驗收合格。
法院最終採納了開發商的答辯意見,判決認為楊某未能證明宣傳內容構成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更換未造成實質性品質問題,因此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判決書顯示,合同補充協議中早已埋下“陷阱”:“宣傳廣告最終以本預售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為准”,沙盤上也標注了“非最終效果”的提示語。這些看似合規的條款,實則成為開發商逃避責任的“護身符”。
值得警惕的是,類似的宣傳誤導並非個例。此前就有開發商承諾“陽臺獨立使用”最終無法兌現,被法院認定構成締約過失並賠償百萬的案例。但在楊某的案件中,由於宣傳內容未被明確寫入合同,購房者舉證困難,最終只能吃啞巴虧。中海系開發商正是利用了這一點,將精美宣傳作為引流工具,卻用格式合同條款剝奪購房者的合理期待權。
這場敗訴案例給購房者帶來沉重警示:中海地產的宣傳、沙盤、樣板間皆不可信,它們只是吸引購房的“空中樓閣”,交付時的差異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當“宣傳與實際不符”成為行業潛規則,當格式合同成為開發商的“保護傘”,普通購房者的權益難以保障。
購房是人生重大決策,需要我們保持清醒頭腦。切勿輕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和精美宣傳,務必將所有重要約定寫入合同;對於施工單位、外立面材質、房屋朝向等關鍵資訊,要逐一核實並留存證據;面對“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這類霸王條款,更要堅決說不。
中海地產雖然贏得了這場官司,卻可能輸掉消費者的長期信任。這場糾紛,暴露的不僅是企業誠信的缺失,更是行業監管的漏洞。當合同成為文字遊戲和規避責任的工具,購房者唯一能保護自己的方式,就是用審慎的態度和選擇投票:這樣的房子,你還敢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