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過於空泛 公眾質疑警方對星火同盟成員洗黑錢指控

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署理高級警司陳偉基

支援示威者眾籌平台「星火同盟」4名成員昨日被警方拘捕,警方指4人涉嫌洗黑錢,並凍結一間空殼公司的行戶口,涉款約7千萬元。支援被捕人士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吳靄儀對警方行動感震驚,質疑警方所指找到13萬元現金、3千多張超市現金券等,與洗黑錢有甚麼關係,形容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吳靄儀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早已傳出政府會打壓支援抗爭者的基金,相信當局對「612基金」也虎視眈眈。她強調,基金成立之初已知會銀行,盡跟會計師所要求,有定期公開財務簡報,在保密範圍內做到最大透明度,開支有清楚記錄。

她表示,每個基金運作不同,即使以保險產品作投資工具,也不是洗黑錢證據。她相信,警方行動會令市民更憤怒,很多市民本身不富裕,也會以百元、千元捐助,相信會引起市民很大反彈,如果凍結一個基金,一定會有另一個基金出現。

大律師黃宇逸接受眾新聞查詢時指,洗黑錢的法例相當嚴苛,警方要證明到資金用於不法用途,雖然警方可能未有向公眾披露所有資料,但就現有證據而言,他看不到有任何基礎指控星火或相關公司將資金用於不法用途或洗黑錢。黃提到,資金的用途與聲稱籌款目的不同,可能構成詐騙,但未必足以構成洗黑錢。

至於向星火捐款的市民可有法律風險?黃宇逸認為,捐款者不會有法律風險,因為市民捐款是為了星火宣稱的籌款目的,而相關目的並不違法,故捐款者不會犯法,而且警方亦難以證明捐款者的目的是什麼。

不過,黃宇逸提到,警方懷疑星火的相關人士及公司涉嫌洗黑錢,而凍結有關資產,有可能令星火對抗爭者的支援被即時煞停。他解釋,警方可以向銀行發信,指其客戶資產用於非法用途,即使未經過法庭程序,銀行一般都會應警方要求,先凍結相關資產,無論警方有沒有向法庭申請凍結令,實質效果可謂沒有分別,而警方要求銀行凍結賬戶資產,沒有一個法定期限。

「星火同盟」是2016年旺角衝突後成立、為抗爭者及政治犯提供支援的民間組織。根據「星火同盟」的Facebook,其宗旨是「支援無政黨,鎂光燈以外的被捕、被囚者,為有需要的人士、他們的親友提供各種支援服務,具體包括免費被捕保釋及有關法律諮詢、被捕者上庭出入護送及緊急醫療資助、探訪及援助在囚人士及其家屬,以及協助他們獲釋後重新就業等等。」星火近年一直有收集公眾捐款,被視為最主要的被捕支援組織之一。

另一提供被捕支援的民間組織「民權觀察」發聲明指,對於有提供被捕支援的團體成員被警方拘捕及指控洗黑錢表示極度關注。民權觀察指,「洗黑錢」一詞過於空泛,令人無法判斷警方的指控是否合理,警方尤其應澄清是次拘捕行動及凍結資產是否依據打擊恐怖主義的反清洗黑錢及籌募資金的法例而進行,這將有助公眾判斷警方的行動是否合理,以及有否濫用法律打壓公民社會空間。民權觀察促請警方交代拘捕的法律依據,以及相關的具體法律條文。

民權觀察認為,任何被捕人士都有權尋求法律協助。若警方無理地打壓提供緊急法律支援的團體或律師,將嚴重威脅被捕人士的基本人權及法律權利。民權觀察重申,會繼續為有需要的被捕示威者提供緊急法律支援及法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