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裁定12名不獲參選立法會資格 不排除仍有提名無效

(中華時報/中華新聞通訊社30日香港電)立法會選舉提名期結束前夕,12名民主派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公民黨4名參選人,包括參選法律界的郭榮鏗、參選新界東的黨魁楊岳橋、新界西的郭家麒及港島鄭達鴻全部被裁定提名無效。

參選「超級區議會」的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參選港島區的袁嘉蔚、梁晃維、熱血公民名單排第二的鄭錦滿、參選新界東的劉頴匡、何桂藍、參選九龍東的黃之鋒都被裁定提名無效。而參選會計界的專業議政梁繼昌,同樣未能「入閘」。

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訂於9月6日舉行,提名期由7月18日起,至7月31日截止。超過446萬名選民將可在投票日投票,5個地方選區及29個功能界別,合共選出70名立法會議員。

疫情嚴峻下,近日已不斷傳出消息指政府研究將立法會換屆選舉延期一年舉行。至於押後選舉引伸的下屆議員任期問題,據了解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

特區政府發聲明指,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裁定12名立法會換屆選舉參選人提名無效。政府又指,選舉主任仍正審核其他參選人的提名,不排除仍有部分獲提名人士的提名無效,選舉主任的決定與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政府引述選舉主任的理據指,決定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時,核心問題在於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中國香港特區,並引用陳浩天案判詞指,擁護《基本法》的意圖,並非僅僅遵守《基本法》,更需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

政府表示,支持香港獨立、民主自決、支持港獨為自決選項、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本港事務、原則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制定《港區國安法》、反對將《港區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表明意圖於立法會佔多數後,無差別地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迫使政府接受政治要求、及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以及香港作為中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人,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政府又指,不會容忍任何針對選舉主任的羞辱或恫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警方等執法部門會跟進惡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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