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18歲青年因為在商場廁所寫上煽動字,涉嫌違反國安條例,21日遭警方國家安全處逮捕。

(中華新聞通訊社香港23日電)香港國安處今天公布於21日在九龍拘捕了涉案18歲青年,指他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香港國安處指,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3次於同一商業大廈的洗手間內寫上煽動字句,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等。
國安處已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刑事毀壞」罪起訴涉案青年,又指初犯類似罪行的人,可被判囚7年。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