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電 題:以太極妙喻調解——專訪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 中新社記者 張素
總部設在中國香港的國際調解院已過“滿月”。
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說,自10月20日正式開業以來取得不少進展。

一方面,國際調解院的認可度和知名度持續提升,比如已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獲得觀察員身份。另一方面,內部組織機制建設等工作不斷完善,官方網站已刊發調解相關檔以便公眾查閱。
由中國法學會主辦的第七屆中國—東盟法治論壇近日在重慶舉行。“東方文化崇尚以和為貴,講求包容並蓄、求同存異,始終秉持調和之道,這正是調解的重點。”鄭若驊在會上說。
她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進一步用太極圖比喻稱,黑白二色並非對抗,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機運作、活力無限——這就像是調解。
她說,訴訟與仲裁具有較強對抗性及“非贏即輸”的裁判特徵,有其特定適用場景和固有價值。調解以和解為核心理念,在不判定對錯的前提下尋求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實踐中,國際投資週期較長,通常為10年至30年,以對抗性程式解決爭議易阻礙專案推進。鄭若驊表示,調解能消弭分歧、維護雙方關係,例如可以通過調整投資機制與特許協議等方式保障專案持續推進,實現雙贏。
在她看來,國際調解院契合“和合共生”的文明理念,兼顧了東西方文化差異,彰顯了相容並蓄的法治文明,“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法治工作方案”。
截至目前,已有38個國家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下稱《公約》),其中10個國家已完成批准程式。根據《公約》,國際調解院主要受理三方面爭議:“國家間爭議”“一國與另一國國民間的爭議”“私主體間國際商事爭議”。
鄭若驊強調,國際調解院受理案件時,始終遵循意思自治這一重要原則。“《公約》明確規定,國際調解院是一個獨立的國際組織,不隸屬於任何單一國家。我們要聽取所有締約國的意見,服務對象是所有國家。”
記者注意到,國際調解院旗幟中間位置繪有一棟氣勢恢宏的大樓,這是香港歷史建築舊灣仔警署,經過改建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所在地。
中國是國際調解院的首倡國和東道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所在地,意義深遠。身為香港人的鄭若驊認為,這不僅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也充分發揮了香港的優勢。此舉有利於推動香港進一步深化國際交往合作,打造“全球調解之都”。
她同時指出,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這是《公約》所有締約國一致同意的結果,本身更體現了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認可和信任。
“奉行和解合作和諧,堅持公平公正公道,秉持共商共建共用,宣導以人為本,注重務實導向……”有評論認為,國際調解院理念與全球治理倡議高度契合。
“我們希望國際調解院能夠在推動國際法治建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並以法治護航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鄭若驊說。
著眼國際調解院的長遠發展,鄭若驊還尤為注重法治人才培養。她說,調解員專業能力對於能否促成調解起到重要作用,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調解員的遴選和培養,最終形成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調解生態圈”。
(完)來源:中新社

